孙集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出勤由学校统一管理。教师请假、休班一律到教导处签字,一式两份。存根留教导处,另一份交级部和科室主任存档,并在各办公室的小黑板注明。2节以上由孙校长签字批准,两天以上报教办批准。干部请假同时需经校长签字。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要委托有关人员代写好请假条,否则以旷工论。每周五干部会公布教师出勤情况。
2、监考、阅卷等集体活动,请假的以实有节数的5倍计入。
3、学校检查教师出勤均以请假条为准。存根未写或未经批准人签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或者空堂(包含溜堂)1节或者1次,从积分中扣5分并通报,迟到1次扣3分。提前半天下好通知的大型会议、集会和活动(如全体教师会、升旗、教办组织的会议等)不参加的从积分中扣10分,请假或者迟到的扣5分。(临时性全体教师会或者专题会,通知后请假的按10节,旷会按15节记录请假.)。带手机进课堂或者考场的扣5分。
4、出勤分数的确定:每学期请假10节以内为满分,10节以上每节扣1分,学期结束,未休班节数每10节1分加入出勤积分。教辅人员每学期请假超过10节,每节从绩效工资中扣10元
5、夜间值班教师休班仅限于值班次日的上午,过期不补。因学校工作安排未能休班的要向学校写出申请,记入出勤,不再补休班,从请假节数中扣除。(包括周六、日的召开家长或者学校组织参加的活动等,各科室每周四前按时上报,学校给教师从请假总数中冲减,教师平时需要离校,办理请假手续,不存在补休等情况)
6、学校根据教办安排,每月汇总上报,根据请假发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孙集一中
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