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集一中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职责
1、全面安排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培训工作。
2、负责制订符合校情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审定各班评价小组成员,指导评价小组进行评价工作。
4、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
5、审核认定班级评价结果,监督评价结果的公示情况。
6、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与投诉,及时化解评价工作中的矛盾。
7、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8、及时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完善评价方案。
9、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10、负责保存资料和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档案库。
孙集一中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职责
1、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班主任是班级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传到孙集一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袋》、及时指导学生填写《孙集一中综合素质报告手册》,并妥善保管;
3、指导学生整理、保存能反映其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有关材料;
4、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评价结果按要求及时公开。审定班级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5、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