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孙家集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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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集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发布时间:2017-03-07 11:31 栏目:校园快讯 发布单位:寿光市孙家集街道第一 点击量:947 【公开】

孙家集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条  学校简介:学校的登记名称为寿光市孙家集街道第一初级中学,校址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南外环路15231号。学校属于公办全日制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段学校,隶属于孙家集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学校始建于1968年,原为寿光县前杨联中,后几经扩大规模,定名为孙家集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学校的校训:“做一个负责的人。”教风:“爱生敬业、精心育人。”校风:“团结奋进、求实创新。”学风:“勤奋刻苦、博学日进。”

第二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的总体目标:力争办成“定位一流、内涵丰富、理念明显、特色突出”农村初级中学。

第四条  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同时开设安全教育课和艺术教育等特色教育课程。

第二章   学校管理结构

第五条  学校实行分权制管理结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党总支、教师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互相制约,防止决策失误或某一方权力过度膨胀。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实行教师聘任制、职工岗位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民主管理,日常事务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需召开教代会通过。

第七条  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为3年。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由全校教职工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集。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如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职称推荐方案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教代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

第八条  教代会每年八月底听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提交校长,作为聘任干部的依据。对未达60%或达到60%但连续三年低于80%满意度的人选,新年度不得聘任为中层及以上干部。

第九条  学校党总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第三章  学校管理机制

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职能部门一般设主任一人。学校各行政部门的主任由校长提名,学校党支部考察,教代会通过,校长任命,同时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

(一) 办公室: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的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学校文书档案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做好考勤工作。

(二) 政教处:具体负责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教师的师德考评、职称评定等工作。贯彻《中学生德育大纲》和其他德育教育文件精神,协同班主任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制订德育工作计划,抓好德育常规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三) 教导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常规,负责教研、教改工作,组织教材研究、公开课和教改实验活动,负责学籍、教务管理以及电教室、实验室、功能室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教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

(四) 总务处:负责学校经费管理,负责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学校环境管理、卫生和美化、绿化工作;负责教工宿舍管理;负责食堂管理;负责学校财物管理。

(五) 团委: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对团委的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学校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督促各团支部落实执行计划,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领导培养团委委员、团支部、学生会主要干部,抓好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学校以“年级”作为实施教育、教学综合管理的基层组织。实行年级主任责任制和班主任负责制。年级既管学生,又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级教师;既管德育,又管智育和体育,对本年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

第四章  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开发包括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班、团队活动、艺术展演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在内的活动课程。学校保证各年级活动性课程时间。

第十四条 学校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注重个性、着眼发展,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准,并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十五条 学校重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重视培养和锻炼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以培养学生健康心理、良好意志品质和个性特长为目的的课外活动。要努力培养音、体、美等方面的特长生,为他们的成材做好铺垫。学校重视学生的卫生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识别和抵制不良侵蚀的能力、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  在课程与教育教学领域,校长负责牵头与各副校长共同制定课程规划,制定孙集一中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孙集一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孙集一中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并以目标为中心,实施计划管理,突出教学管理的“有序”性、规范管理和全员、全程、全面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构建年级与学科共同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的机制。年级全面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设立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五个教研组,每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接受学科和年级的双重领导,实施学科教学管理,定期与年级保持沟通,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开展教学研究,钻研教学业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人力资源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薪随岗变的分配原则。

第二十条  按寿光市教育局政工科下达的乡镇初级中学副校长与各处室中层干部的配置数选拔干部,中层及以上干部配备做到合理、精干、高效。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年级主任每学年由校长聘任。新任干部由校长提名,党总支组织考察,民意测评满意度超过80%,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聘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与学校双向选择的聘任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尽可能让教职工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并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出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科研工作、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其中贡献突出者,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积极为教师的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的需要,以所教学科为主。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参加对口的进修或培训,以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方法。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经纪律规范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提经教代会审议、校长批准后实施,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任何预算外的支出一律不得签批。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审查财务账目,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挪用,努力把好财务关。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补助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严禁挤占挪用,领取手续健全。

第二十六条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集体财产流失。学校建立固定资产账薄,由总务主任负责登记保管,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因工作需要存放在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移交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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